关于开展首批省校(院、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6 15:53:28     浏览量:10953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首批省校(院、企)产学研协同

创新平台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化与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强化产学研合作平台的人才支撑,现就开展首批省校(院、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凡已与我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名校名院名企在我省创办(组建)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均可以申报。首批优先支持与省政府签署协议、落户四川的创新平台,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平台研发方向明确。符合我省全面创新改革和自贸区建设需要,能有效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

2.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先进。能够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质资源,提升平台科技创新能力,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预期效益。

3.人才聚集效应明显。有若干较强的、稳定的研发团队,在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方面有重大核心成果,部分项目已进入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阶段。

4.人才培养引进规划明确。未来有明确引才育才目标、平台建设计划,项目批准后3年内,能够加快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显著加强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

5.各地各部门支持力度大。创新平台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和所依托单位在人才资源、学科支撑、科研能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基础与保障。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请详细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经所在市(州)组织部(人才办)、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其中,通过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的创新平台,应将《项目申报书》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组织部(人才办)备案。

(二)初审。省人才办负责对申报项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把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建议名单提交评审。

(三)专家评审。省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采用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评审产生拟资助项目名单。

(四)审批。拟资助项目名单按程序审批后,由省人才办正式印发,依托“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主要用于急需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培训和团队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真正把那些创新平台发展急需的人才项目推荐出来。

(二)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人才办,包括:1.推荐函;2.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3.《四川省首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三)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请从四川人才工作网(www.scrcgz.com)下载。具体要求见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

联系电话:028-86602759;电子邮箱:scrcb@163.com


附件: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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