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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2/21 10:31:44     浏览量:39077

川组通〔2016〕106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围绕脱贫攻坚聚人才用人才的决策部署,加强民族地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助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脱贫奔康步伐,制定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前瞻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旅游管理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直接从业人员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决策管理、创新能力和业务技能为目的,大规模开展旅游人才培训培养,积极引进旅游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着力造就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叫得响的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为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省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到2020年,采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方式,分类分层实施百名旅游管理人员高端培训计划、百名旅游专家智力援助计划、千名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万名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依托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一批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力度,力争3年内基本补齐民族地区旅游行政事业单位空缺岗位,5年内将民族地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轮训一遍,基本形成与民族地区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旅游人才队伍。

  三、主要计划

  (一)实施百名旅游管理人员高端培训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具体实施,每年选送100名民族地区旅游行政部门负责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高端旅游人才,到省内外知名高校和旅游业较发达地区开展学习培训,赴国(境)外著名景区和知名院校开展学习考察和研修培训,提升旅游决策管理、规划建设、策划营销等综合能力。到2020年,为民族地区集中培训培养500名旅游管理人员。

  (二)实施百名旅游专家智力援助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各地配合,每年从省内企事业单位选派100名旅游专家“组团式”到民族地区开展短期智力服务,从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和企业选派一批旅游副职到民族地区挂职任职,帮助支持当地开展决策咨询、项目攻关和人才培养。到2020年,累计选派500名旅游专家到民族地区开展智力服务。

  (三)实施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各地配合,每年从民族地区选派200名左右旅游专业技术骨干和青年人才到内地和发达地区进行为期半年的顶岗锻炼和访问研修,每年支持引进50名涉旅专业大学本科生和硕博士到民族地区工作,提升旅游人才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到2020年,支持民族地区培养引进1000名以上旅游相关专业紧缺人才。

  (四)实施万名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民族地区具体实施,每年举办一批实务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对民族地区特色旅游、乡村旅游、山地旅游、旅游服务等从业人员开展大规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接待水平。到2020年,省上支持民族地区集中培训2000名,民族地区自主培训50000名旅游从业人员。

  (五)建设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各地配合,依托民族地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每年支持建设一批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依托知名涉旅院校、重点景区和企业,建立一批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发挥基地在人才引进培养上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旅游人才汇聚高地。到2020年,累计支持建设50个示范基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以及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等市(州)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人才办,负责整个行动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挥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制定“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确立旅游人才开发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战略优先位置。民族地区所在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创新政策、增添措施,确保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省委组织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统筹整合现有财政资金,设立每年2000万元左右的全省旅游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实施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其中,对高端培训、能力提升项目,按每个项目15至20万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对旅游专家服务团(组团规模20名以上),按每个团10万元的标准给予活动补助;对参加顶岗锻炼和访问研修人员,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给予研修补助;对引进的涉旅专业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纳入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资助范围,按每人2万元、3万元、5万元的标准分别发放安家补助;对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采取投资于人、以奖代补方式,按每个基地100至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旅游人才引进、培训培养、专家咨询、人才奖励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的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落实引进人才安家补贴配套政策,分层分类开展旅游人才大规模培训。

  (三)完善政策措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部署,依托千名干部人才援藏援彝、“五个一批”工程、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加大选派优秀旅游人才到民族地区帮助工作力度,积极构建人才智力帮扶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省内教育资源,实施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协调推动省内涉旅院校开设一批旅游人才定向班,实行定向培养、定向输送。旅游发展部门要充分发挥我省作为国家西部旅游人才教育基地的作用,建立应用互联网在线学习平台,指导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开展远程教学,创新抓好民族地区旅游从业人员在线培训;实施旅游客源地买家计划,在客源地培养一批组团推销四川旅游的专家和操作手,推广四川旅游产品线路。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宣传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优秀典型人物,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推进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及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下一步逐步扩展到“四大片区”其他贫困县和革命老区。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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