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8 22:06:49     浏览量:11526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关于推荐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川组办〔2017〕27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32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的推荐范围,包括在四川行政区划内各种隶属关系、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经济社会组织。重点推荐联系一批专业造诣深、创新能力强、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战略型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一批在生产服务领域等基层一线技术精湛、带动培养大批青年人才和农民脱贫致富的技术技能专家代表,以及一批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权威性和引领性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

二、推荐对象

(一)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推荐人选应在职在岗,以中青年为主,主要从以下人选中推荐遴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

1.在川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自然纳入省委掌握联系范围,不占推荐名额);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国家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四川杰出人才奖(含原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国家和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四川省(含原“百人计划”)入选者、“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含原“863”项目首席专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国防科工系统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副总指挥、副总设计师;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脱贫攻坚奖获得者,全国全省农村优秀人才,天府友谊奖获得者,省级创新型企业家及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8.为四川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才。

(三)首批省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层次人才(川委办〔2006〕1号)已超出管理期,不再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此次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推荐对象:

1.因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推荐程序

(一)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根据行业归口或隶属关系逐级申报。以组织推荐为主,不受理个人申请。其中,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推荐人选,按程序报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中央在川和省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防科工单位,分别报教育厅、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防科工办汇总;中央在川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省重点民营企业、省级宣传文化单位及在川金融机构,分别报省国资委、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金融工作局汇总。中科院成都分院系统、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系统、二重集团、东方电气集团直接报送省人才办。

(二)上报审核。请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填写《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或省直有关部门。请各地各部门填写《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报所在市(州)、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审核后报省人才办。

(三)统筹确定。省人才办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商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名单,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委批准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把关,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政治背景、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资格条件,确保把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社会认可的高质量专家人才推荐出来。要统筹兼顾,平衡不同地区单位、行业领域、年龄结构等方面的推荐数量。要规范透明,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整个推选过程公平公正、风清气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在做好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党委直接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切实加强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吸纳,进一步引导各类优秀人才与党同心同德,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聪明才智。

(三)请各地各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寄送至省委组织部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商业后街3号省委二办公区429室),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文档,请从四川人才工作网(www.scrcgz.com)下载。推荐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宋 旭

联系电话:028-86602480(传真)

邮    箱:sichuantalent@126.com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