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乐山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 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8/6 1:13:57     浏览量:8658

为深入推进以“嘉州英才”工程为统揽的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四川乐山干事创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丽新乐山,决定面向全国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特殊技能本领人才。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创新创业团队符合乐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能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

(三)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留学归国博士放宽到40岁、硕士35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引进: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引进情形的。

三、引进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专业要求

文化、旅游、金融、科技、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信息、医药健康、先进装备、电子商务、环保、教育、卫生、企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宏观经济等方面符合乐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或领域。

五、岗位安排

主要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具体岗位,为引进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

1.创新创业团队根据乐山产业发展需求,可在乐山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

2.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市、县(市、区)相应事业单位。

3.选择到乐山挂职的,可安排到机关、科研院所和企业挂任相应职务,挂职结束后再作“双向”选择;

4.愿意到乐山境内企业工作的,推荐给相关企业。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将报名表(申报表)及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文档,直接向乐山市人才办投递,也可现场报名。

(二)审核材料。乐山市人才办根据报名人员的意愿和自身条件情况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通知进行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试。

(四)办理手续。经综合测试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按程序办理审批、确认等手续。

七、引进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按规定享受乐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创新创业团队可“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全方位扶持。

联系咨询电话:0833—2428129,马老师,宋老师;电子邮箱:lssrcb@163.com


附件:1.乐山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乐山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表

                      

  

                   乐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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