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遂宁启动人才团购住房活动,购房补贴政策看这里!
发布日期:2022/8/4 1:54:13     浏览量:2273

为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强化对人才团购住房的统筹指导工作,扩大人才团购活动覆盖范围,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团购住房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人才团购活动时间原则上持续1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等各类人才均可以参与。参与团购的房地产项目应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优惠力度原则上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的3%。活动方式为各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收集团购需求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谈,各单位和各级工会组织也可自行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辖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才住房团购优惠活动和促销活动,掌握了解各类人才的团购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团购优惠方案,吸引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各类人才参与团购住房活动。市主城区各部门要按照《遂宁市主城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遂委人才办〔2022〕9号)和相关实施细则,及时兑现博士、硕士及同类高端人才购房补贴;市主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及同类高端人才购房,还可同时享受《遂宁市主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遂建发〔2022〕115号)规定的相关补贴。


遂宁市主城区支持居民和人才购房政策措施明白卡

一、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汇编

(一)2022年6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遂宁市主城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遂委人才办〔2022〕9号);

(二)2022年5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遂宁市主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遂建发〔2022〕79号),支持鼓励多孩家庭购房,满足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2022年7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遂宁市主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遂建发〔2022〕115号),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团购住房相关工作的通知》(遂建发〔2022〕122号);

(三)2022年5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遂市房金管函〔2022〕5号);2022年6月,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2年7月,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的通知》(遂市房管委〔2022〕8号)。

二、购房补贴政策

(一)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对合理住房需求给予购房补贴。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凡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140(含)平方米补贴8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补贴10000元/套。

(三)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市主城区内购买新建地下车位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每个地下车位给予车位合同价款3%的现金补贴,补贴资金在所购车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予以兑付给购买人。

(四)购房补贴领取流程指南

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者,在所购房屋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补贴发放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所需资料:《遂宁市主城区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者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并填报)、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多孩家庭证明(非多孩家庭无需提供)、购房者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购房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

补贴发放程序:购房者将以上资料提交至所购房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船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安排专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对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予以回复处理,对审核通过的,审核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房者有效银行账户中。

三、购房金融政策

(一)按揭贷款政策。遂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从50%下调至30%。

(二)公积金政策。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人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但须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5000元/年。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射洪市、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同时提取。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每年可同时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

(五)降低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2022年5月25日起,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四、人才安居政策

(一)发放人才租房补贴。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但无空置房源时,采取租房补贴形式进行保障,租房补贴以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为准,但最高不超过18000元/年,按照人才分类,最长发放时间分别不超过5年、3年、2年。

(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对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其中特殊和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全额补贴,A类人才(主要含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博士学位的人才及其他同类相当层次人才)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B类人才(主要含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硕士学位的人才及其他同类相当层次人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五、人才团购举措

(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人才团购优惠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等各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团购优惠活动,不断增强对人才参与团购活动的吸引力。人才团购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协调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核算和统计范围,不按照企业恶意降价行为进行处置。参与团购的商品住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团购优惠力度原则上应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的3%,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各类团购优惠方案。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主动与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级工会组织联系对接,掌握了解各类人才的团购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团购优惠方案,吸引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各类人才参与团购住房活动。本次针对全市各类人才的团购优惠活动原则上持续一年,一年内企业人才团购优惠力度应保持稳定,不宜出现大幅波动。

(三)牵头组织开展人才团购活动。各辖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收集辖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等人才的团购需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与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谈新建商品住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方式。各单位和各级工会组织也可根据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情况,自行组织职工团购新建商品房住房。(来源:遂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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