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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产业人才高效集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8/17 17:03:13     浏览量:38268

近日,内江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业人才高效集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既是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10号)精神的全面贯彻和具体落实,又紧密结合内江实际,通过整合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等各方面政策,解放和增强全市产业人才活力,推进内江形成产业人才集聚高地。

实施意见提出三大目标

——围绕推动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大力开发新型工业化人才。围绕冶金建材、机械汽配、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电力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培育页岩气、信息安全、节能环保三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的需要,力争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200名以上创新型企业家、10名以上产业领军人才、10个以上科技创新团队、100名以上高层次科技创新型人才。大力推进产业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人才创新载体和服务机构30个、孵化器10个,孵化各类创新创业人才10000人以上。

——围绕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大力开发现代服务业人才。围绕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会展、服务外包、现代金融、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加速和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升级的需要,力争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10名以上以电商产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100名以上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1个高水平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5个服务业人才实践基地,培训服务业基层从业人员5000人次以上。

——围绕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开发现代农业人才。围绕优质粮油、蔬菜、花果林木、畜禽、特种水产等特色农业及休闲观光农业发展需要,力争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5个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团队、10名以上省级“特支”专家、100名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特派员骨干人才、1000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

人才引进机制更加开放

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等七大领域开展专项人才引进,来内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认定后,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50万元不等的补助。对在内江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签约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经认定后,可按有关规定,分别提供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对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两院院士、博士后,并形成相关研究成果,一次性给予引进单位主体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更有实效

深入实施内江人才发展“三百计划”和“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凡入选“三百计划”的经营型企业家、创新型企业家和成长型企业家根据所报类别,分别享受3—200万元不等的资助资金。对入选“三百计划”,能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带动内江产业发展并实现重大突破的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分别给予每位人才20—50万元不等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其中创新团队分别给予50—200万元不等的创新资助。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5—10万元不等项目补贴。

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更具活力

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基础研究人才,弱化中短期目标考核,突出学术、技术水平评价,注重研究成果质量及对国家、社会的影响力;对应用开发人才,强化创新创造业绩贡献评价,注重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产学研结合等,调整不恰当的论文要求;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突出转化的效益效果评价,注重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和吸纳就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效益。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对事业单位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所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团队)所有,由成果完成人与团队成员协商分配。

人才流动机制更加顺畅

打通科研人员向企业流通的渠道,鼓励科研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本职任务前提下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所获收益由个人及其团队支配。加大干部人才交流力度,每年争取从中央单位和东部发达地区吸引一批高素质急需人才到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挂职、任职。深入实施农业专家下基层行动,推广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文化院坝等模式,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农技推广、智力服务和领办农业产业化企业。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

人才管理服务机制更加优化


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防止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方向,加快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培育创新创业平台、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转变。加强人才资源库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定期发布人才市场信息和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促进创新人才供需高效对接。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成立内江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为以产业人才为主的各类人才引进集聚、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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